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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学楼“失物招领柜”启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5 17:35:47   阅读量:[]

全体师生:

大家好!

为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方便广大师生找回遗失物品,提升教学楼物业服务水平,信管中心在教学楼设置了“失物招领柜,为师生搭建了便捷的失物招领平台。目前,招领柜已完成部署并投入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领柜设置位置

两校区共部署5个招领柜,分别如下:

1.江南校区2号教学楼1层中间大厅,10号楼教学楼1层中间大厅,6号教学楼1层楼梯间。

2.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层中间大厅,2号教学楼1层西大厅。

二、使用流程

1.拾物上交:师生在教学楼内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后,可前往“失物招领柜”处,拨打柜体上公示的联系电话,物业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协助您进行物品登记并存入招领柜中,等待失主认领。

2.失物认领:师生若在教学楼内遗失物品,可前往“失物招领柜”查看是否有自己的失物。确认物品在柜内后,请拨打柜体上的联系电话,物业工作人员核实您的身份及物品特征后,将为您办理领取手续。(注:您也可提前拨打电话联系物业查询失物信息)。

三、温馨提示

存放范围:本招领柜主要用于暂存教学楼内的普通零散遗留物。具体包括:物业工作人员在封楼清场、日常巡查中捡拾的物品,以及师生拾获并主动上交的物品(如衣物、钥匙、普通文具及非贵重电子产品等)。

贵重物品:如拾到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现金、重要机密文件等贵重物品,建议直接交至学校保卫处,以防遗失或产生纠纷。

认领凭证:领取物品时,请准确描述物品特征,凭学生证、教师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实,以防冒领。

定期清理为保证招领柜的流转效率,每学期末对长期无人认领的物品,将按照无主物物品清理或移交至学校保卫处集中处理。

“失物招领柜”虽小,却传递着校园的温暖与诚信。希望广大师生在遗失物品时能顺利找回,也呼吁大家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共同营造温馨、诚信、和谐的校园环境!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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