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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处2023年制度汇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31 08:53:32   阅读量:[]

 

为了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处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处务会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制度汇编工作。特制定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制度汇编的原则

制度汇编结合高等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保留适应的、废止过时的、修订残缺的、制定空白的”,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体现稳定性与前瞻性相结合。

二、制度汇编内容

本次制度汇编内容重点为国家层面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纲要、发展规划、工作要点、管理办法等;省级层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标准、工作意见以及管理办法等;学校层面及处室层面信息化相关管理办法、补充性管理规定、应急预案、实施细则、标准、守则、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岗位职责等。

三、工作程序

1. 制度梳理阶段(4月1日——9月15日)

结合学校实际综合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适宜于学校的管理实际和发展需要,应当继续执行的,予以保留;不适宜于学校及部门的发展要求,存在与现有管理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可以废止执行;不完全适宜学校及部门发展需要的,按照实际情况予以修订完善;由于出现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规章制度要着手制定。经处务会讨论已经通过的制度可直接纳入到制度汇编中。

各科室在对本科室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清查过程中,应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分部门管领导审核,并填写《信息化处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附件1)经分管领导确认后,于9月月15日前报综合科。

2. 制度修订完善阶段(9月16日——10月16日)

各科室在明确各项制度的“留”“废”“改”“立”基础上根据部门分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经处务会审议,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和制定。各科室于10月16日前将本科室上会通过需入编的制度报送至综合科。

3. 印发公布阶段(10月17日——11月17日)

综合科负责按规定格式将各科室制度整理成册,经各科室复核及处务会审核通过后印发成册,在部门内部发布。

四、工作要求

1.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制度汇编工作,按照统一要求及进度,认真开展具体的汇编工作,涉及其他科室职权范围的事项,要加强沟通,充分协调,高质量地完成本次制度汇编工作。

2. 各科室要加强对有关政策法规学习,修订的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要看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否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是否符合学校及部门管理需要,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有互相矛盾和冲突的内容,实施主体是否清晰,实施结果是否有监督等,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性、程序性、针对性。

3. 制度文本内容采用统一字体:制度文件标题采用二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小标题用宋体、三号加粗;正文文字采用四号、宋体。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3月31

 

 

 

 

 

 

 

 

 

 

 

 

 

 

附件1

信息化处规章制度梳理情况统计表

序号

科室

制度名称

制度修订情况

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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