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全体成员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永平
副组长:崔炜荣
成 员:刘宏 汪超 蔡正旺
疫情防控联络员:刘宏(疫情防控联络员,向学校报送疫情防控有关资料)
二、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1.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全体人员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绝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2.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建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群,每位人员每天按时间节点要求在群里报告自身情况,报告内容为:1.目前所在地;2.有无进出湖北、武汉的情况;3.有无接触疫情;4.身体健康情况。5.报告内容根据安康市的疫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确实做到掌握每一位员工的动态情况,信息畅通。
3.部门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部门防控责任。利用各种微信群、QQ群等形式,加强部门防控教育力度,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确保部门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部门安全稳定。
三、分类落实防控措施
(一)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1.领导小组要关注部门每一位人员的健康状况,通过 “微信群”编发防控提示,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全体人员不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学习、实践、探亲和旅游等活动,避免与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人员接触。
2.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及时调整、制定有关工作计划。协调掌握做好部门教工个人各类因公外出活动。
(二)掌握部门员工假期去向及相关信息
1.根据学校专题会要求,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于1月26日建立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群,全体人员每天在工作群中按要求上报个人有关疫情防控信息,由综合科对信息进行汇总后上报学校。
2.疫情防控期间,不准串门拜年,不准组织和参加聚会聚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全体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要加强卫生健康意识,公共场所应正确佩戴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
四、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和新学期疫情防控工作
(一)统筹兼顾,做好新学期日常工作。
1.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全体人员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返校上班,未到上班报道时间原则上不要提前返校。
2.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可能延迟开学的线上教学技术保障工作。
3.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网络及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做好网络安全和网络舆情监测工作。
4.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开学后晨检午检,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按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5.全体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网络信息。支持、配合、遵守有关疫情防控措施,不随意在网上、朋友圈发布未经核实、影响较大的虚假信息,共同维护网络安全。如有违反,将按照网络安全管理办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环境卫生,落实办公环境卫生整治。
在春季学期开学前,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加大教学楼、科技楼卫生保洁和病媒生物消杀工作,保障良好的教学环境。加大办公室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办公环境。
五、疫情摸底排查和信息报送要求
开学报到时,要对部门全体人员的健康状况全面开展一次地毯式逐一细致排查,对外地返校职工进行全面排查,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的要求,该隔离的隔离,该就医的就医。如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六、其他要求
全体人员要认真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强化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合力。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实的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决遏制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学校发生发展。
本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要求适时进行调整,请及时贯彻落实。
疫情防控联系人:刘宏 联系方式: 18992579011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0年1月27日